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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资助(2022)

作者:招生就业处   来源:招生就业处   日期:2022-08-01 14:12:54   阅读:9455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就读我校全日制专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12000元/年),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2、奖助学金

我校每年会对家庭贫困,成绩优秀的同学发放奖助学金,帮助同学们完成学业。2019-2021年有70%以上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分别设置有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2100、3300、4500元/人/年。

(4)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5)学校教师助学金:300-500元/人/月

(6)社会资助奖学金:由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3、基层就业学费补助

按照相关政策,我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为每省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

4、绿色通道

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学费问题而辍学,凡意愿就读我院而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就读手续,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5、新生入学资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录取新生每省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成申请。

6、勤工助学

我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图书馆学生助理岗、各行政部门学生助理岗、食堂小助手等),学生不但提升了综合能力,还有劳动报酬。报酬不低于南充市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我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我校学生(含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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