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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21-04-02 15:00:24   阅读:942

各二级学院: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 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积极报送符合条件的成果。

2.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一份原件、六份复印件),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教务处张文琪老师邮箱,邮箱:3090696787@qq.com.

3.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本单位参评成果材料,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接收成果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 年4 月25 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pdf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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